025 生活中的小確幸

網絡上解釋「小確幸」為「因微小事情而確切感到幸福」。說是源於村上春樹的散文集《蘭格漢斯島的午後》,當中有一篇散文由翻譯家林少華直譯為「小確幸」,講的就是生活中「微小但確切的幸福與滿足」。 

近年不少人都喜歡將「感恩」掛在口邊,不論是否佛教徒或基督徒,甚至沒有宗教信仰的人,都認為人只要擁有一顆感恩的心,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上時常用心去體會,就會發現很多微小事情其實都可以令人確切感到幸福。對他們來說,感恩似乎是一種生活態度,不需要一個感恩的對象。 

最近見到教會附近開了一間粥店(也可能是我視而不見、後知後覺),令人眼前一亮的不是裝修、不是食物、也不是價錢,而是它的營業時間是早上6:30!主日早上終於多一個早餐地點可供選擇了,那刻所感到的正是「確切感到幸福」。

我也在小事上感恩,不過,我的感恩是有對象的,我向上帝表達感恩。

感恩需要有一個對象嗎?你感恩的對象是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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