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2 講道後記:娶淫婦


何西阿書1章2節  

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,對他說:「你去娶淫婦為妻,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;因為這地大行淫亂,離棄耶和華。」

第1個吩咐是耶和華吩咐何西阿娶淫婦為妻。「淫婦」直譯是「行淫的女人」。按此詮釋,何西阿是實實在在娶了一個在婚前和婚後都與其他男子有染的淫婦,她有名叫歌篾、她有父親名叫滴拉音,而且具體到在3章2節,連何西阿用了用十五舍客勒銀子和一賀梅珥半大麥,買贖她回來都詳細記載。

原文「娶」可理解為「拿取」、「接受」及「買」,「去」「娶」的原文在第2節只出現一次,就包括咗「娶」淫婦以及「收」淫亂所生的兒女。

為了表達「大行」,原文希伯來文是用重覆字根來表達強調,呢度「大行淫亂」在原文是淫亂淫亂,計埋前面娶「淫」婦同接受「淫亂」所生的兒女,「淫亂」的字根在第2節出現了四次,可見大行淫亂,離棄耶和華正係本段的要旨。

面對咁離譜既吩咐,先知有咩反應?由於經文無記載,我們唔知道先知既確實掙扎,但隨便諗諗都估到會非常掙扎,因為淫亂當然違反律法,一個先知放低操手去娶淫婦,先知生涯會唔會就此玩完呢?而且作為男人,娶一個水性陽花的淫婦為妻,男人的尊嚴同顏面何在?人生會唔會都就此玩完呢!但經文完全無著墨在先知有幾掙扎或者有咩情緒同感受, 經文選擇去記載先知順服的行動。

弟兄姊妹,我們是按自己認為的對錯、愛恨喜惡去選擇,或以按上帝的吩咐而行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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